海南自由贸易港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线上申请指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六)《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号)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外资企业。 (一)公共表单 1、试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表 2、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3、股东情况表 4、依法试点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5、电信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二)业务专用表单 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专用表 2、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专用表 3、互联网接入服务专用表 4、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专用表 5、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专用表 6、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专用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4441.htm?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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